转载自 蓝色
本月12日最高院终于正式下发了传闻多月的《婚姻法》解释三。一石激起千层浪了,引发了各路八卦的热议。一时间众说纷纭啊!
什么新婚姻法又如何如何了,帖子很热啊
趁着今天 8月18日八卦节,我就全面来818这个解释三吧
PS:个人能力有限,也未必都是正确解释
自己做个电梯看看
1.婚姻法解释三不是新婚姻法
首先,我们要明确的是 没有新婚姻法 49年以后,一共有两部婚姻
把自己拟定过的几个房地产合作开发合同做一个小结,以供和这里的老师同学们一起讨论。
先提供刚做的一个案例,把我自己的思维方式总结一下。
案例情况:
当事人乙方需要出资合作开发地块A和B,地块B由甲拍卖取得,地块A现状为甲与丙合作开发过且使用权归丙。
当事人的需求和我的工作流程:
1、需要以最佳的方式获得该地块的合作开发权,包括最低的现金出资和最快的时间完成开发等等。
。。。
没想到会进入律师这个行业,
不知不觉在深圳做这行已经三年多,
看了两篇关于讨论律师业的明天的文章,
这个行业的从业者们充满了危机感,
年轻的法律人们要怎么选择自己的方向呢?
叶子来拜年了!
辞旧迎新的这个假期,
充实又愉快!
希望虎年里,
法博的朋友们,
兴旺发财!
虎虎生威!
依稀记忆起自己在北京的日子,
这个时候的北京,
最舒服的事情就是,
捧上本书沏上壶茶,
隔着玻璃晒太阳观雪景!
而这个时节的深圳,
依旧阳光灿烂鲜花盛开,
越来越喜欢这个温暖的城市了。
星期天去莲花山参加一个ngo组织的聚会,
恰逢深圳的公园文化节,
才发现冬季的花儿依旧可以姹紫嫣红!
这里毫无冬天的气息,
简直就是满园春色嘛!
行政起诉状
法律背景:
2009年6月1日实施的《食品安全法》第三十四条以及2009年7月20日实施的《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第二十三条明确规定,患有“甲型病毒性肝炎、戊型病毒性肝炎”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不能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。乙肝不属于消化道传染病,当然可以从事食品行业。
这个博客荒废好久了,
很愧疚地过来锄草……
三年前混在北京,
最大的收获就是:
在法律博客结识了很多朋友!
很遗憾,
自己的进步很慢,
一直在原地踏步,
不知道该上来汇报点啥,
orz……
和热心的业主们讨论,
越来越紧迫地觉得,
现在至关紧要的,
是要成立业委会,
可是没有人愿意去做。
之前一直作为领头人的,
七十多岁的老太太,
不想继续做这件事情了,
而其他的年轻人又大多没时间做。
但这是拖不得的事情啊。
几个年轻一点的女士们商量后,
决定分工合作一起来做。
昨天写了一个准备成立筹备组的告知书,
才贴上去就被物业公司撕了,
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实在是无语!
现在遇到的问题,
首先是很多业主不愿意参与,
其次是不作为和互相推卸责任的政府部门。
而对于切身利益人的业主,
&nb。。。
小区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的案件败诉, 最终我还是承担下来了二审的工作, 不知道我这样义务做这些事情是不是值得。 一来是看不惯, 一个七十多岁的老太太为大家奔波, 更重要的是, 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了, 为何自己不主动出击? 加上自身作为法律人的正义感, 我还是接受了这个任务, 自觉地承担下来了。 用自己觉得足够理性的语言, 来告诉我的邻居, 不要放弃上诉的机会。 和一审的律师做了简单的材料交接。 接下来的工作就已经全面着手了。 之前也了解到, 这样的事情十分艰难, 而且是吃力不讨好, 十几年的老房子了, &nbs。。。